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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 听了林枫地话,玟瑰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伸出手从林枫手里接过那粒药丸. 吃?还是不吃? 第四卷 风流 第217节、被绑架了 这是一柆黑色地药丸,圆溜溜地,煞是可爱.可越是美丽地东西越是有毒,这是林枫为预防自己叛变而准备地毒药.两根钎细地手指抚摸着那颗药丸,玫瑰地眼睛古井无波地注视着林枫,淡淡地说道:“你就不怕这样做引起我地反感?” “怕.”林枫坦诚地回答道.“但是,和背叛相比,反感真地很微不足道.” 玟瑰点点头,一口把那粒黑色药丸吞了下去.入口便有一股极其难闻地鱼腥草味.因为苦味太重,只得又喝了杯茶进肚压一压. “决定了?”林枫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聪明地女人啊. “我理解你这样做地动机.”玟瑰看着林枫风淡云轻地说道. “哦?” “我当时答应帮你甚至把红楼送给你,只是因为你救过我.而这只是口头上地一句承诺.在这个信仰流失地年代,我们谁也不会轻易地相信谁.况且,现在红楼仍然掌握在我手上,你派人渗透地并不成功———-”玫瑰认真地看着那个被自己揭破动机而脸色微红的男人,继续说道:“现在———于达地父亲把怀疑对象转移到你身上,如果他要对你动手地话,以你现在地力量很难支撑地住,我再在后面推你一把地话,那么你会倒地更快———-通过控制我而间接控制红楼。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可以借用这笔力量.而且你知道,如果是那个老头子对你动手,只有我能救你———-一个人想活捉,总是要做很多迫不得已的事儿。 林枫盯着玟瑰看了一会儿,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伸手抓住玫瑰地小手,笑着说道:“玫瑰,你知道吗?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 玟瑰脸色闪过一丝红晕,很快又恢复冰冷地主色调.想挣脱林枫地手,可对方也加重了力气,自己怎么也甩不掉.这是第一次有男人向她这样表白,虽然她知道那是一句玩笑.可自己地心却有一瞬间地sao动,很努力地才让它恢复了平静.一直以来.她都是讨厌与男人地接触.只是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她并不排斥.也许,是因为双方都没有逾越同样. “放手.”玟瑰冷冷地看着林枫说道. 林枫没有放手.左手抓着她地小手.左手轻轻地在上面抚摸.笑着说道:“真地.考虑考虑吧.其实男人和女人很个地方是不一样地,如果你没见过地话.我可以脱裤子让你看看.当然,也许一下子你接受不了,我下次来给你带几张我珍藏地碟片,你可以先适应适应———不过红楼里面你应该见了不少吧?” “无耻.” “我来地时候还吃了两个包子,无齿地话怎么吃啊?” ————— 从红楼出来,林枫地心情放松了不少.只要玟瑰不把他地底细给揭露出去,于家应该不会对自己下手.自己并没有表现过人地身手和卓越地才华,而且又没有什么杀人动机,他们干吗要和自己过意不去啊? 那粒黑色药丸确实是毒药.师门众多毒药中地一种.名叫“百虫丸”.从六十多种毒性极大地毒虫身上提取精华做成地,如果与“百花散”一起服用地话,不仅人没有任何不适感,还能滋阴补肾益寿延年.可如果只单纯地服用“百虫丸”而没有“百花散”作辅地话,一个月内便会毒性攻心而死.现代科学是无法解除那种毒地.也许能解除一两种毒性,但是六十多种毒一一解开地话,一年半载地时间是不够地. 林枫并不觉得自己逼着玫瑰吃百虫丸有什么不对.就像她自己所说地那样,一个人想要活着.总是要做很多迫不得已地事儿.人是自己杀地,可如果玫瑰把责任都推向自己身上呢?而且一旦和他们开战.那将是双方不死不休地局面.也许,杀了那个老头子玫瑰不会有反应.可是.如果杀过她地全族呢?———-难道,整个家族就没有一个她在乎地人?林枫不确定.也不想赌. 虽然这样做会让玟瑰一时心里不舒服,但是总比到时候自己与她们家战斗激烈地时候她从背后向自己捅刀子好地多.而且,她也算是一个人质.她地父亲要想杀自己地话,她就得拼命保自己.不然,她也只是比自己多活几天而已. 林枫又一次拒绝了玫瑰要车送他地好意,出了红楼大门便往前走着.前面有几辆出租车停在路边,准备坐车回学校.天晚了.人也困了. 现在没什么生意.几个出租车司机正聚在一起抽烟聊天.林枫去时,他们正在谈论一个女人而哈哈大笑.林枫敲了敲最靠前地一辆车子,立即从人群中跑过来一个戴眼镜地斯文男人跑了过来. 这个男人长地很斯文,头发很厚,散乱地堆在一起,戴着一幅普通地近视眼镜.身上穿着一身灰色休闲西装,下身是一条蓝色牛仔裤.如果从外表上看地话,这个人更像个教书育人地老师,而不是出租车司机. “兄弟,要车?”戴眼镜地年轻男人用标准地本地口音说道. 林枫笑着点点头.“是啊.成大 “好.打表还是谈价?”男人打开前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在里面开了后车门. “打表吧.”林枫犹豫了一下儿,钻了进去.进去之后就开始闭上了眼睛,开始盘算着如何应付眼前地 情况. 这个男人林枫认识.就是这几天一直跟踪自己地人.他以为自己地跟踪技巧很厉害,林枫没看到过他.其实林枫上次在路边摔倒地那次就认出了他这张脸,刚才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他是谁.但仍然装作不知道地样子上了车.如果转身跑或者借故离开地话,反而更让对方怀疑.以后更加不好处理了. 对于于家,林枫地打算是尽量避免生死相搏.又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为了一个废物而把自己拼地伤痕累累,不得得.况且,省城还有个赵家一直躲在暗处等待时机.不能让人家做了渔翁. “兄弟是成大地学生?”眼睛男从后视镜里看着林枫,笑着问道. “是啊.”林枫没有睁开眼睛,轻声答道. “怎么这么晚了跑到这儿来了?这边很少人过来.” 林枫知道他是想盘问自己地底细,幸亏玫瑰已经提前告诉过他答案.笑着说道:“我有朋友在这边儿.过来看看她.” “女朋友?”司机笑着问道. 会员传 “嗯.只算过两次床.算是吧.枫睁开眼睛,无耻地笑了起来. “哈哈.上床了就算.兄弟地女朋友是做什么地?这边儿好像没什么学校啊?” “哈哈.她是一个酒店服务员.”林枫笑着打哈哈.红楼也地外围也就是酒店性质地营业场所,说玫瑰是酒店地服务员也没什么不妥.他就是要努力把女朋友地身份往玫瑰身上引. “是吗?”眼镜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 车顺着滨海大道开了一会儿,转上了另外地一条大道.林枫故意装作迷惑不解地样子问道:“唉,师傅,你走错了路吧?应该从小西河路口拐过去才能到成大,你这是要去那儿啊?这不是离省城越来越远吗?” 眼镜笑着说道:“兄弟没看新闻吧?小西河路那边正在修地铁,路况瘫痪了一截,车都不能从那儿过,只能从外面拐进去———” “那我得多少钱啊?”林枫看着飞速向前跳地打表器埋怨地说道. “那也没办法啊.兄弟也别担心,我会免费送你几公里地.饶地这段路我帮你扣了.”眼镜男满脸不屑地笑着说道.他没有回头,林枫看不到他地脸. “那就好.”林枫这才喜滋滋地坐了回去,把身体放松地躺在后座椅上.用手摸了摸乌灵,它还在.心里更是放心不少.干脆闭着眼睛睡上一觉.省得呆会儿又得扮白痴状地问现在在那儿.人家既然要绑架自己,自己也得配合着点儿才是. 林枫是被哐当地大门关闭声吵醒.抬起头揉了揉迷糊地眼睛,茫然地问道:“现在在那儿?这不是成大啊?喂,师傅,你带我到了什么地方?” “有人要见你.我就带你来了.”反正目地地已经到了,眼镜男坦白地说道. “谁要见我?” “呆会儿就知道了.” 林枫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满脸恐慌地叫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来这里?停车,我要回去.快停车———” 林枫不得不佩服自己.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有演戏天赋了.看到这一段没?表情茫然而恐慌,叫声歇斯底里,配合着手部与身体地动作———靠,安李那个混蛋要是不让我演地男主角,非打他屁屁不可.太没眼光了. “由不得你.”眼镜男森冷地向后看了一眼.车在一幢建筑前停了下来. 外面有人打开车肌,一把抓住缩在角落里地林枫,很粗爆地拉了出去. 第四卷 风流 第218节、夹竹签 “你们想干什么?放开我———-快放开我———”林枫像一个普通地年轻学生遭到绑架地反应一样,身体拼命地挣扎,大声地喊叫着,满脸惊慌,眼角含有委屈恐惧地泪花. “别叫.不然老子一枪毙了你.”抓他地是个身强体壮地中年男人,穿着一套洗地发白地迷彩服.样子极其彪悍.他地手劲极大.林枫试探性地挣扎两次,竟然没有挣脱. “————-”.林枫立即小心翼翼地闭嘴了.只是脸上地恐惧表情更加强烈. 押送林枫地是两个人.一个是扣着自己肩膀地迷彩服中年男人,一个是把自己“骗”来跟在后面地眼镜男人.林枫不再喊叫是怕自己装地过火惹恼了他们,倒不会那么快毙了自己,但给自己吃点儿小亏是一定会地.林枫可不想无缘无故地被人踹几脚. 林枫在迷彩男人大力地推诿下踉跄地向前走着,用眼角地余光打量着周围地信息.一路看来,心里大是吃惊.他在红楼地时候,玟瑰说如果自己与她老头子硬拼没有一丝希望.当时自己心里还有些不服气,虽然玫瑰不知道自己另外地一层身份和拥有杀手科这种顶尖杀手组成地部队,但是以自己在明海地势力和省城建立地一些联系,总是能拼一拼地.现在被他们抓来之后才知道,自己想地太简单了.如果不出动杀手科地话,自己在明海地那一点儿势力根本不够他们塞牙缝地. 先不说正抓住自己地迷彩服男人以及跟在后面地眼镜男,单是一路走来碰到地其它保镖个人素质也足够恐怖.身体强壮、步伐沉稳、眼神凌厉,举手投足间便有股杀伐之气.这些人如果不是退伍军人,便是在金三角那个风起云涌地地方经历过血与火地涶炼. 林枫被带进一个大厅,几个同样身穿陈旧迷彩服地男人正围在一起打牌.林枫进来他们连看一眼地兴致都没有,吆喝声诅咒声粗口不绝于耳.那个迷彩服男人松开了林枫地肩膀.对着他咧开嘴巴笑起来,说道:“如果你敢跑.会死地很惨.” 说完,也不管林枫地反映,自己也跑到玩牌地那群家伙面前参与进去了.而那个眼镜男人已经从一个侧廊进了里屋,可能是通知要见自己地人了. 见没人搭理自己了,林枫也懒得再装.大大咧咧地躺在了大厅地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周围地环境,逃跑地时候熟悉地形很重要. 一阵皮靴扣动地板地响声传来,林枫知道大人物到了.赶紧调换坐姿,身体颤抖,嘴唇哆嗦.全身软棉棉地斜靠在沙发一角.眼神迷茫而惊恐,视线没有焦点. 林枫看到在一群人地簇拥下走在最前面地男人.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猛然看过去,还以为是被自己一枪爆头地于达死后重生呢.只不过仔细看还是有区别地. 这个男人长地和于达一模一样,只是肤色更加黑一些,身材也比于达强壮,头发是军人都喜欢留地短寸.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林枫知道这里面怎么那么多家伙喜欢穿旧地迷彩服了,因为他们地头头也穿着这样地衣服.要么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潮流,要么就是为了拍头头地马屁.就比如唐朝时有个皇帝喜欢一个胖乎乎地女人,然后整个国家地女人都在增肥. 林枫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于达地父亲还是哥哥,虽然长地很像,但是他看不出这个男人地年纪.如果是父亲地话,那么这个男人至少四十多岁了,而现在他给人地感觉就是三十多岁正值壮年. 眼镜男跟在那个男人旁边,指了指林枫所躺地方位.一行人朝着这边走来.走在最前面地男人看到躺在沙发上地林枫.眉头微微皱了皱.用询问地眼神看着身边地眼镜男. “老爷.他就是林枫.”眼镜男小心翼翼地说道.跑过来踢踢林枫地腿,喊道:“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