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文学 - 言情小说 - 他从火光中走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释多了还觉得他心里有鬼,而且他向来也不是解释的人,时间长了自然就了解了。

而且那时,他认为,那应该是他跟南初最后一次见面,送她回家把话说清楚,让南初不要再来找他,大刘他们以后见不到她,自然就明白了误会一场,又何必花费一根烟的时间去解释。

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笑笑,没说话。

人往前倾,准备去摸茶几上的打火机,结果被眼疾手快的南初抢先摸到。

黑色的金属方形打火机被女人嫩白柔软的手捏住,南初随手打了个转,调整好方向,纤细的指尖轻轻一拨,盖子弹开,拇指一转,火光瞬亮。

飘动的火苗。

林陆骁手还停在半空中,扭着身子看她,烟还叼在嘴里。

明明客厅点着灯,却感觉这火苗更亮。

“快点呀,烫手。”南初低声催促。

林陆骁低头笑了下,俯身过去,就着她的火苗,把烟吸燃,靠回沙发上,吐着烟雾,转头瞥一眼身旁的姑娘。

明眸皓齿,楚楚动人。

不知怎的,他忽然就想起当年考上军校离开横街时。

那先生站在三胡同口跟他说的话。

“你这孩子有傲骨,有血性,将来会是个英雄。”

紧接着,先生又叹了口气。

他虽不太信命理之类,但也觉得有趣,所以多嘴问了句,“您叹什么气?”

先生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第10章

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回过横街了。

那时一帮小子在三胡同口追追闹闹推推搡搡的日子确实最潇洒,也最快乐。

林陆骁刚出生时,父亲还只是消防办的副科长,家庭条件奔小康。但生下林启之后,母亲刚好失业下岗,家庭条件紧缩了许多。在他的记忆里,那阵生活虽然拮据,但至少是真的快乐。后来父亲工作调动,生活日益见好,顾虑的事情多了,反而没以前快乐。

快高考那阵,那时他们一帮小子站在墙根下围着抽烟聊天。

大刘想跟着林陆骁去上军校,可奈何他分数不够,林陆骁建议他好好听从家里的意见读个商科出来以后考公务员,大刘不肯,当时200多斤膀大腰圆的胖子扭着膀子说:“我就想跟你在一起!”

林陆骁现在想起来当时大刘那个模样心里仍是一阵恶寒。

孙明杨跟沈牧当时还嘲讽大刘绝对弯了。

谁料,大刘说:“李瞎子说了,我不识人,一世苦,别人我可不知道,但跟着骁爷准没错。”

“合着我们俩就是个摆设?”

孙明杨跟沈牧两人一听,当时就想跟大刘绝交了。

胡同口算命的先生姓李,名字至今无人清楚,时间一长,跟这里的人熟了,大家都直接叫他李瞎子,他反而一点儿不介意。

李瞎子当时送了他们四人每人一句话。

李明杨的是,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热血无家还。

李瞎子给沈牧的是一句佛经,

——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当李瞎子看向林陆骁时,被他直接摆摆手,给拒绝了:“不用给我了,我不信这些。”

当时,李瞎子也就摇头笑笑,真没说。

等到他考完试,离开要去上军校时,两人再次在胡同口遇见,李瞎子难得主动开口叫住他。

林陆骁挺惊讶,没成想这都能给他认出来,拿手在他面前挥了挥,李瞎子打开他的手,说:“别挥了,这点本事都没有,我摆这摊早被人撂了。”

林陆骁当时穿着一身黑,简单干净利索,背后一个黑色登山包,觉得这事儿有趣,于是难得吊儿郎当地靠在胡同口的墙上跟他聊了起来。

“您怎么听出来?”

“告诉你了,我混什么?”

林陆骁低头笑。

不过李瞎子最后还是说了。

“风,脚步,气息,你跟那仨孩子不太一样,你气息比较稳,脚步沉,大刘会大喘气儿,身上味重。”

这种东西即使说了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林陆骁点点头,没说话。

李瞎子说:“大刘走的时候来看过我,问我那句话是啥意思。”

林陆骁抱臂把登山包顶在墙上,曲着一只脚踩着墙,弯了下唇角,“他胆儿小,您那话给他吓得不轻。”

“你真不想听你那句?”

林陆骁看着他:“您说吧。”

李瞎子多了也不肯说,来来回回总共就说了那两句。

“你这孩子有傲骨,有血性,骨子里硬气,将来肯定是个英雄。”

“只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林陆骁,“说完了?”

“我说的话记着就是了!不会害了你!”

林陆骁人站直,敛了吊儿郎当的劲儿,嘴角已经没了笑,声音也沉:“您既然算那么准,有没有算到我父母为什么离婚?”

李瞎子没有再说话。

那应该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林陆骁再回去的时候,听说李瞎子已经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

时针指向十一点多。

大刘扫了一眼沙发上的林陆骁,冲孙明杨和沈牧使了一个神色,迟疑地询问林陆骁的意见:“要不,咱今儿个先到这了?”

林陆骁叼着跟烟,略一点头。

大刘拉着另外两个站起来,跟南初道别,脸上挂着嘿嘿的笑:“小嫂子!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有空常来玩,要不咱留个号码?”

说着就掏出手机。

被林陆骁一掌打开,“快滚。”

大刘讪讪,“得,滚了滚了。”

三人离开,屋里一片狼藉,瓶瓶罐罐七仰八叉地倒着,还丢了一地的烟头。

林陆骁送完大刘他们回来,抱臂靠在玄关的墙上问她,“送你回家?”

南初眼睛也不眨,好心建议:“要不我睡你家?你也不用送我了,明天我早上起来自己走。”

当时夜深,客厅的灯已经关了,只亮着玄关处一盏壁灯,晕黄的,光线温暖,林陆骁倚在墙上,仿佛被镀了一层金边,南初后来还时常想起那晚他的反应。

林陆骁那时就用舌尖舔了下嘴角,低头笑了下。

南初觉得真挺帅的,跟一般的帅不一样,大概就是男人味。

“走吧。”

笑了一会儿,他说。

林陆骁拿了车钥匙去取车,转手又丢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