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文学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贵族老爷们不愿意逛街,他们更愿意在自己的城堡中生活。他们会把城堡修建的很高大,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需要采购物品的话,也只会让城堡中的仆人们出来购买。

能够看到贵族老爷?那需要很大的运气。

当然,如果看到了,有经验的自由民会告诉你,赶紧跪下低头,不能用你肮脏的眼神玷污了贵族老爷们。

因为贵族老爷们很少见到,所有大多的自由民们总是向往在城堡中的生活,据说那里面是真正的天堂。

比如,上次老爷的一位厨娘出来购买一些布料。天啊,她竟然穿着老爷们才能穿的尼尼布料,而且她还说,在城堡中干活,她十天半个月就能吃到一次精美软糯的白面包。

想想吧,这是多么幸福的生活。

如果碰到贵族老爷宴请客人,当宴会结束之后,仁慈的老爷们总是会把宴会剩下的骨头、rou或者半杯葡萄酒、一小口白面包等统统赏赐给予仆人们吃喝。

多么幸福啊,在里面的人甚至能喝到葡萄酒,喝到那种甘美的汁液。

霍布森就这样坐着马车,一路在丰饶之城中形式。随着马车渐渐的远离,路上的粪便也开始减少。

一个小时后,霍布森到了丰饶城城堡。在这里的附近,已经不会有任何的粪便了。首先这里已经不允许自由民随意过来,也就不会有人随地大小便。其次,城堡中产生的任何粪便类脏物,一段时间,总会有专门的人运送着往外扔去。

这是一座宏伟的城堡,它还有一座整个日不落帝国都闻名的空中花园。它依托于一座巨大的魔法阵才能漂浮在空中,而空中花园几乎一个月就要消耗掉一枚高级魔兽核。一枚高级魔兽核价值五万枚金币,足够一个自由民家庭用到子孙八/九代之后。

霍布森再一次赞叹了空中花园的神奇,它实在太美了。

“是的,它很漂亮,不过它现在有了新的主人。”普金斯带着贵族式的歉疚说道,这是他身为管家的一种必备的礼仪。

霍布森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普金斯的话显然是在告诉他,他无法去参观了。

但转过念头,霍布森又十分好奇,“蔷薇公爵将它赠予了哪一位少爷?”

蔷薇公爵三百多岁了,他当然是有子嗣的,而且相当多。不过近一百多年以来,蔷薇公爵似乎才没有子嗣诞生。

可即使如此,之前蔷薇公爵仍旧拥有了数十位的孩子。到目前为止,甚至有些孩子已经老死了,有些因为修炼的原因,还存在的。当然,更多的则是已经结婚或者嫁人生子,不过蔷薇公爵依旧年轻,毕竟他获得了黄金巨龙悠久的寿命。

但不得不提一句,那就是蔷薇公爵是个极度自私、阴冷而且刻薄寡恩的人,即使他有着强大的力量。维恩大帝后来违背了自己的约定,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蔷薇公爵那糟糕的性格。

因为如此,蔷薇公爵与他诸位子女的关系并不算好。三百年来,他似乎早把他的子嗣们打发到不知哪里去了。

因此,霍布森很好奇,蔷薇公爵这种寡恩到极点的性格,有哪一位后人获得了他的赏识。

“不,不是公爵的后代们,是一位半精灵,大人。”普金斯却如此说道。

2.前任是公爵

陆遥之现在的心情很糟糕,即使现在他的身边堆满了金银、珠宝,以及难得一见的各种珍贵施法材料。这些东西,足够他买下半个日不落帝国了。

但是,当他无法离开丰饶之城一步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失去了任何作用。好吧,就算能够离开,陆遥之觉得他也很快会被神圣教堂的人送上绞刑架。

很简单,因为现在的他处境实在太糟糕了。

在这之前,他好不容易得到的八百年自由时期,结果因为尉迟郁,他现在不得不被召唤回这个该死的时空。以前浪过的时空就像是吐出去的水,他可不会一口再喝回去。显然,这次是个意外。

李斯奇.蔷薇这个混蛋,他已经疯了,陆遥之可以肯定。

这家伙竟然想对他玩一出囚禁PLAY,可说句不好听的,陆遥之有句话专门对应这种情况,想对老子玩这种py的人多了,可老子依旧在浪,你算老几。

陆遥之正对着一面洛华水晶打造的巨型镜子面前龇牙咧嘴,镜子里面的他穿着最奢华的月纱布料,这是来自月精灵的出产,每一匹都被卖出了高价。

月纱布料制成的衣服将他整个人裹的严严实实,领口高大而竖起,几乎笼罩了他大半长脸。但即使如此,陆遥之还是能够清晰的看到他算的上丑陋的半张脸。

但如果说丑陋只是有碍观瞻,但露出的半张脸上有着一道恐怖的缝合伤口就让人惊恐了。正是这道缝合口,才让他这张脸不至于散架。

不用担心,陆遥之可以轻松解开自己的整个衣服。然后,透过镜子他就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整个身体应该都是这样被缝合起来的。也就是说,他身上到处都是缝合的痕迹。

陆遥之很崩溃,再一次诅咒尉迟郁不得好死。

他虽然穿越过了无数的世界,有自己的本体一直呆在系统空间中,这种临时使用的身体他并不当一回事。在陆遥之看来,这些身体或许只相当于一件临时的衣服而已。

可这不表示,他愿意穿这么一件丑陋恐怖的衣服。

最惨的是,他现在在休假期,系统无法为他无条件获得穿越的本土世界中的各种力量,加上系统被尉迟郁这个混蛋怼的出现了一些问题,他现在必须顶着一身白板跟李斯奇这个疯子虚与委蛇一段时间。

他当然是疯子,不是疯子能一针一线缝合一具尸体吗?不是疯子,能每天欣赏他这具恐怖的身体还觉得很美丽?

陆遥之牙疼,认真的。

陆遥之的嫌弃不能持续多久,因为李斯奇来了。他的出场总是带着标志性,比如,空气中微微散发出的血腥味。

陆遥之被拉进这具身体的时候,他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想起李斯奇这号人物。

相信他,一个穿越过数万个世界,贩卖过上万份可歌可泣的爱情片的情感贩卖者,他不一定记得曾经参演过自己设计的爱情片的另外一位‘演员’。

得益于他优异的记忆,在愣神了大半天之后,陆遥之总算是把李斯奇从大脑中的某个角落扒拉了出来。

嗯,李斯奇确实跟他参演过一部爱情片,如果一定要陆遥之承认,他也可以点头说是的,李斯奇是他的前任。

这需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讲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