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文学 - 言情小说 - 网恋对象是个神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8

    自己添堵。

“我就是放不下……”

席妙妙像是哭累了睡过去,可是隔一会,又断断续续地在封殊怀里闷出破碎的呢喃:“我发过誓要一辈子记住的,我怎么就忘了呢?我怎么有脸放下,我对得起自己吗?”

人活一辈子,那么长。

很多时候,最对不起的不是失望的父母,被劈腿的前任,甚至是任何一位被你坑了的朋友,你平平庸庸地活着,唯唯喏喏的社交态度,得过且过地过日子,最对不起的,是我们自己。

小妙妙彷佛踩在她的心上,质问她,你怎么能代我放下这件事?

大手覆上她的后脑勺,温柔摩娑着:“你不想放下,那就不放下,没人逼你。”

“呜……”

“就算有,我也站在你这边,我支持你。”

封殊肯定地说。

他看着邪魅,实则单纯,有时更是可以用‘天真’来形容。

可是於骨子里,他始终有着明确的硬核,像心有磐石,永远笃定而安稳,无论外边大风大浪,他自有一套行事标准与价值观,而她依靠着他,可以在扑面袭来的浪潮中喘一口气。

席妙妙悄悄地睁开眼,其实她醒着。

也确实睡不着。

她抬眼看向封殊线条优美的下巴,他垂着眼帘,凝聚而专注,第一时间回应她的视线──她几乎没见过他心不在焉的样子,他的心一直在她身上,只要她稍有动静,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曾经在谈笑间跟温女神说笑过,她说封哥虽然帅,却不适合她,二十四小时都像被人当国宝似的盯着,太娇贵太重视了。下一句,她笑睨她,笑里隐有欣慰,说,适合你。

席妙妙时有忐忑不安,她每一寸皮肤都被父母奚落嘲笑过,以前小小只的,家族聚会拿小辈寻开心,她乖顺不闹脾气,逗急了只会哭,总是最好的戏弄对象。时间久了,落下轻度社恐,在人际关系里,也非常不自信。

需要时时刻刻的肯定和关爱。

谁受得了这样的恋人?没有人。

幸好,有一个神,他受得了,且甘之如饴。

“睡不着吗?”

“嗯。”

“难受吗?”

“嗯……看看你,感觉好多了。”

封殊滑落一个身位,与她平视,靠得太久,鼻尖轻轻擦过了她的脸颊──她说看看他感觉好多了,於是他就靠得近一点,给她看看自己的脸:“好看吗?”

她忍俊不禁:“好看,天下第一好看。”

太近了。

他的呼息拂在她的脸颊上,痒痒的,像被隔空吻了一下。

“封殊,狗死了之后,是不是也会去轮回?”

“嗯。”

席妙妙抿唇:“拖拖死了那么多年,应该早就转世了吧,希望它下辈子投胎……万一还是做狗的话,最好像一条昂贵的狗,不要沦落到我这种人手上了,太倒霉。”

“狗是很忠心的动物,它每天等你回家,一定是很喜欢你。你没有问过它,怎么可以认定它后悔生在你家?它的死不是你的错。不过,是我的话,”封殊一顿:“如果哪天我死了,你愿意吃了我,我会很高兴的。”

“……幸好你不姓唐,不然孙悟空得多cao心。”

这一打岔,泪意略消。

以前关於拖拖的记忆,一直被强行封着,这次痛过后,连带着和拖拖一起玩耍的回忆都像破开的冰面一样浮起来──眼泪又溢出来了。

“我一直觉得,我没有变成跟爸妈一样的人……除了我受过教育,就是温女神了,她真是天生的发光体。但是我现在记起来了,还有拖拖。”

在被成年人否定的童年里,拖拖永远信赖热爱她,永远等着她回来。

让小妙妙体验到了,被别人爱着的感觉。

有多爱,失去的那一天,就有多痛。

席妙妙想,她现在已经成长到能承受这种痛了,也是时候去收回这份相处过的幸福。

“你说得对,”

她重新把头埋进他怀里,换了个适合睡觉的姿势:“拖拖跟我感情最好了,它不会后悔来到我家,我也不后悔遇到它,惟一后悔的事,只有我没有看好它,我太后悔了,希望它不要怪我,我还想再遇到它。”

这次,她睡得出奇地安稳,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后,席妙妙让封殊在外边等她,她处理好家里的事,就一起回s市。

“不在家里过中秋了?”

“我们回s市过,”她笑了笑:“那才是我们的家。”

‘我们的家’,四个字砸得封殊晕乎乎的,心里塞了蜜似的甜,自是飞快了下来,只是走前仍担心她,将一面玉佩交到她手里:“你要是有什么事,捏住这面玉佩,在心里唤我全名,我立刻过来。”

“好。”

被这召唤兽一样的说法逗笑了,席妙妙踮起脚,吻住他的嘴唇,一改以前蜻蜓点水式的纯情作风,主动将舌尖探进他的唇舌之间,放肆搜索,攻城掠地,吻得他要透不过气来。幸好,社会我封哥亦非凡人,不需要呼吸的他尽情享受这个女友作主动的吻,吻得心里美美的。

待她松开他的时候,嘴和舌头都累了,最累还是脚──他太高,她要发起索吻,只能踮着脚,一路踮着,脚尖都踮酸了。

席妙妙霸气万分地一拍他肩膀:“等我。”

“好,”

封殊眸里挑着深长热烈的爱意,撩过她的每一根神经:“我等你。”

会心一击!

这下子,席妙妙深信,无论爸妈接下来说的话有多伤人,都没有上神一撩对她的心脏负荷大。

***

让封殊从窗外隐身离去后,席妙妙以冷水洗脸,化上完整的妆容,从底妆眉毛画到眼影,甚至大胆尝试了一把腮红,效果比她想象的优秀许多──她还以为会像高原红。连选色都比以往大胆,当初逛专柜时被试色狂魔温女神忽悠着买下来,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用到的大红色,居然也有了用武之地。

温女神说得对,女人是该有一管大红口红的。

涂到嘴唇上,五官都立起来,鲜明抢眼,理科直男看了都知道她有化妆。

她走出客厅,坐下。

席母瞥她一眼,皱眉:“你化这么浓的妆,去见谁?”

“我觉得好看就化了。”

“你这样子走出去,邻居看见了,背后怎么编排你,你知道么?”

“总有人在背后说我美,我习惯了。”

被顶了一轮,席母气出笑容:“还美呢?人家漂亮的姑娘不用化妆都好看,妆这么浓,就是想勾引谁,卖弄风sao!待会把妆洗掉,才准出门。”

“妈,我今年二十五了,按你说的,老大不小了,你管不着。”

席父放下报纸,沉下脸色:“你爹管你,就是管一辈子的!”

“实际上,在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