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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朝右上方扯了扯,笑容顿时变得狰狞邪妄,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二十六个囚犯,除一个在宰杀前逃走,一个诈死负伤跌下悬崖外,其余二十四个全部剁碎了喂进獒犬的肚子。”果然是她祸害了人!罗朱在被褥中捏紧拳头,咬咬牙,声音出现了微微的颤抖:“那……那个逃走的囚犯多……多大?”心绷得紧紧的,提到了嗓子眼,她几乎是屏息著等待被褥外的回答。狭长的暗色眸子里玩味十足,释迦闼修脸上的笑越发邪狞,口吻轻柔得好似春水潺潺:“逃走的是个男孩。”“真的?!”被褥猛地扯下,露出一张惊喜中带著忐忑的清秀小脸,两只rou乎乎白嫩嫩的秀美爪子甚至激动地抓住了他垂落的鬓发,急切地追问,“那个男孩穿什麽?长什麽样?”释迦闼修垂眸看了紧抓鬓发的rou爪子两眼,又看看那双惊喜忐忑的黑曜石眼眸,意味不明地冲她深深一笑。抓起她的两只rou爪子塞进被褥里,将背角掖好。也不吊她胃口,淡淡道,“逃走的男孩穿了件破旧的的光板皮袍,长相嘛……没注意看。”看到明亮的黑曜石眼眸黯淡了几分,他才似恍然想起般,又补充道,“对了,那男孩就关押在小猪猡旁边,说不定你看过他的模样。”是多吉!只有多吉的牢房才和她相邻!她如蒙大赦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提起的心终於落回原位。多吉逃走了就好,其他的陌生人……她管不了那麽多,也生不出什麽负罪感。被关进禽兽王地牢的囚犯迟早都要死的,只不过因为她的连累将死亡提前了而已。最多以後有机会给他们烧些纸钱,请几个僧人来超度。“看小猪猡的神情,逃走的男孩好像和你关系匪浅。”释迦闼修挑眉好整以暇地说道,“小猪猡,你说我要不要送个人情给你,撤下追剿逃犯的命令?”罗朱不语,当做什麽也没听见似的打了个秀气的呵欠,头往被褥里缩了缩。多吉逃出地牢後,一定会被他家阿兄藏得好好的,她并不担心他会被捉到砍头,也不需要一头凶兽送她人情。咦,奇怪,她好像不怎麽怕这头凶兽了?心底还生出无论她做了什麽,都不会被凶兽一刀宰掉的诡异笃定。这……不容她再深想,nongnong的倦意涌上来,忍不住又当著凶兽的面嚣张地打了个呵欠,眼帘变得沈重,慢慢地往下垂落。“小猪猡,不许睡,你还没用食。”释迦闼修拍拍她的脸蛋,回应他的是均匀轻微的呼吸声。他哑然,继而沈沈一笑。这真是受神佛庇护的一天,心里所想的竟然奇迹般地实现了。小猪猡虽然没有对他欢笑,对他撒娇,却开始不怕他了。不过……看著几乎瞬间进入梦乡的女人,暗色眸子里的玩味更浓。据狱长回禀,兵士入地牢屠杀囚犯之前,那个极不省心的家夥已经逃出牢房,目前下落不明,谁也不知道他潜藏在哪个地方。王,你要小心,对小猪猡感兴趣的可不仅仅是我一个人。☆、(14鲜币)第一百二六章sao动?心动(七)刚想到这,寝宫外就传来轻微而沈稳的脚步,接著传来守在宫门外的侍卫向王行礼的声音。他立刻从床榻上起身,额头轻触地毯,双掌平放头侧,行下标准的伏跪大礼。赞布卓顿进入内室,看到的就是对自己行著大礼的释迦闼修。虽是虔诚恭敬的低伏之态,那颀长矫健的身形却像是狂野桀骜的猛兽,透出狰狞的血腥残佞和一触即发的凶悍力量。这个男人是白玛丹增派来的,是古老象雄国的王族後裔。数百年前,在松赞干布还未开创吐蕃盛世时,称霸阿里的就是象雄。要不是出嫁到象雄的松赞干布之妹怨恨象雄王对她寡爱,与兄长里应外合,联手攻破象雄,象雄也不会成为吐蕃盛世的一块垫脚石。他的家族当初在穆赤家族争夺古格王权时立下汗马功劳,被恩赐“烈”姓。他甫一出生就该坐享家族的倾城权贵,却以一个侍卫的身份在自己身边足足守护了二十年。他看似粗犷野蛮、凶残嗜杀,实则心细如发,性坚隐忍。作为王家亲卫队黑旗队的队正,其忠诚毋庸置疑。对他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自己也并不仅仅将他当做一个臣下,很多时候,还视他为友,甚至……为兄。只是最後一点,自己从不泄露半分,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伏跪在地的男人。他既然喜欢那个女奴,自己也不是吝啬的君王。虽不能把女奴赏赐给他,却可以让他亲近把玩几次。唇角勾起看不出情绪的笑意,锐利阴鸷的目光淡淡落在释迦闼修的後脑上。烈,你已权势滔天,贵不可言。今後,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施舍继续守护,还是贪心不足地背弃忠诚谋夺王权?床榻上躺著的女奴,是我对你的一次小小试探。如果不幸让我失望了,就别怪我将整个“烈”姓家族连根铲除,彻底毁灭象雄王族的後裔。“烈,我说过,除非必要,你无需向我行大礼。”他温言笑道。“王对臣下荣宠至极,臣下该行大礼。”释迦闼修肃声道,恭恭敬敬地连磕三下,“多谢王的赏赐。”“烈,再大再多的赏赐也比不过你二十年的忠诚守护。”赞布卓顿弯腰伸手去扶,“你若真喜欢这个低贱女奴,可以在王宫里玩弄,只是不能jianyin,也不能带回家去。”王,你不觉得你现在说的话很虚伪,很幼稚,也很没身为王者的气概吗?如果我说把这个女奴赏赐给我完全比得过二十年的忠诚守护,你是顺著我的话赏赐下来,还是立马和我翻脸?不能带回家,只能在王宫里玩弄,还不能jianyin。那岂不是隔靴搔痒,怎麽玩都玩不尽兴?一瞬间,释迦闼修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在一次狩猎中,他捉到了一匹野生宝马,很是喜欢。可作为侍卫,所有虏获的东西都是属於主子的,只好忍痛将宝马献给了王。那时的王仔细看了他两眼後,笑著道:“烈,我知道你也喜欢这匹马,你可以骑著它在王城中转转,但不可以骑出王城外,也不能带回家。”彼时他也不过只有九岁,瞅著空闲时,还真骑著马在王城中转了一次又一次。王每得知他骑马转悠时,孩童的小脸上总是露出微微的暖暖的笑,时不时提醒他一句,“记住别骑著我的马出城,也别把我的马带回家喔。”他听後总是爽快地应下,心底却有些不以为然。但慢吞吞的转悠怎麽抵得过风驰电掣的畅快淋漓?有一次他受不了诱惑地悄悄骑马奔出王城,在城外肆意奔驰了一回。第二天一大早,王带著宫侍给他送来了马的半身。从头到尾,均匀剖开,没有一丁点多余。王拉著他的手,冷硬平漠的童音充满了认真:“烈,你守护了我三年,我很想赐给你什麽东西。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