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文学 - 耽美小说 - 月租一千五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6

    的关系吗?”

冉晨摇摇头说:“不。你想我告诉她吗?”

“你告诉你愿意告诉的人就行。”

“那这几天陪我去看看我爸妈行吗?”

“就明天上午吧。”

☆、第20章

冉晨父母的墓并列在一起,用了两人的合照。照片上的一对璧人微笑着看着他们,和舒晋想象中一样年轻、美好。

冉晨继承了爸爸的眼睛和mama的脸型,在他的脸上可以同时看到父母双方的影子。

幸福的家庭养育出来的孩子,在最脆弱的童年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和爱,即使后来同样遭遇了不幸,心灵的力量也会更强大些吧。

冉晨拉着他的手说:“爸爸mama,这是舒晋,我爱的人。”

舒晋把一束菊花放在墓前,深深地向他们鞠了一躬。他说:“我会好好爱冉晨,让他幸福,请放心。”

舒晋让冉晨一个人在父母墓前呆着,这次该有不少开心的事可以向他们诉说了。

他喜欢冉晨对自己的介绍,我爱的人。若不得不对父亲摊牌时,最好的说法也不过如此。您的儿子我爱上了一个人,想和他在一起,想得到您的祝福。

也许这样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反而是对父亲最好的办法?他需要再好好想想那个原本一环扣一环的计划。

很久,冉晨走过来眼睛红红的抱着舒晋,舒晋吻吻他的额际。

等他终于抬起头来,舒晋说:“晨,我也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他拉着冉晨走了十几分钟,在一个墓前停下。冉晨见碑上写着“爱儿秦明华之墓”,照片上是个和他年龄差不多大的少年。

少年在微笑着,但眼睛里的忧郁仿佛与生俱来,让微笑也显得忧伤。

舒晋说:“明华,这是冉晨,我爱的人。”

望着明华的照片,忧伤和哀痛止不住地敲击着胸口,熟悉的心悸揪紧了他,他闭上眼睛。

冉晨向着明华深深鞠了一躬说:“我会好好爱舒晋,让他幸福,请放心。”

他想,这少年便是舒筱说的为了舒晋自杀的弟弟吧。谢谢你,让我有机会站在他身边。

“明华是我的兄弟,”舒晋一开口,声音就哑了,他深吸一口气,眼睛瞬间红了,“也是我的初恋。”

舒晋考上T大时,爱子如命的父亲七拐八弯地与在T市工作的堂兄联系上,在电话里几番托付,请他照拂儿子一二。

舒晋到T大报到前,便先去拜见了这位从未谋面的堂叔。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明华,还闹了个笑话。

当时开门的是舒筱,白衣长发的少女,表情有点怯怯的,说话声音很轻。

堂叔很热情,拉着舒晋上下好一番打量,夸道:“我们舒家的伢子最会读书的就是你了!我这女儿今年才考了个师范大学,不过也是英语口语第一名呢!”

“jiejie很厉害!”

旁边的舒筱一直半垂着头。

舒晋把带来的礼物送给堂叔,他接了交给舒筱说:“去叫你妈下来。”

堂叔的房子是一套二百多平米的复式,舒晋坐了一会就见舒筱跟着一个中年女子下楼来,他迎过去叫“婶婶”。

堂叔是生意人,天生一付自来熟的样子,堂婶的气质却颇为冷清,倒有些像中年妙玉的风格。她只幽幽地看一眼舒晋,礼节性地打了个招呼。

受她影响,她身后的舒筱气质也跟刚才不一样了,长发遮去半边面孔,低垂的眼皮,抿成一线的薄唇,高挑单薄的身形显得冷清而孤傲。

舒晋说:“jiejie,你比我们班所有女生都高!”

舒筱的眼皮抬起,乌溜溜的眼睛在他脸上溜了一圈,舒晋感觉就像大热天被冰水镇了一下,说不出的舒爽。

堂婶立刻带点不悦地说:“这是我儿子!”

舒晋懵了。“舒筱”的眼里泛起一丝笑容,仿若一池深潭折射出了阳光。

待看到真正的舒筱端着茶盘出来,他才知道自己脸盲得多么离谱,身高和长相差这么远居然也能认错。

那便是他与明华的初次见面。

堂婶说,明华大他两岁多,正在读高三,准备考美术学院。

一顿饭吃下来,舒晋感觉很怪异。堂叔完全无视明华,只跟他们三人说话;堂婶的关注点则全在明华身上,对别人爱搭不理;舒筱对每个人都有距离,对明华尤为客气,不大像姐弟;而明华则根本不说话,只在舒晋说话时用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看他。

这种疏离古怪的家庭氛围与自己家很不相同,舒晋突然很想念家里的严父慈母和以打击他为乐趣的老哥。

饭后,他便立刻告辞。堂叔说送他去公交车站,明华站起来说了舒晋进门来的第一句话:“我送弟弟吧,正好去上课。”

他的声音如幽泉般清泠,这声弟弟却叫得很温柔。

舒晋走在他身旁,看着他乌黑顺滑的长发在身后如锦缎般流动,忍不住说:“明华哥,你头发真好看。我头发留长一点都不行,硬得跟刺猬似的。”

明华伸出白晰纤长的手掌放在他yingying的头发上压一压,似乎很喜欢那痒痒的感觉,他也伸手撩撩明华的长发,柔顺得立刻从指间滑走。

一路上,几乎都是他在说,明华笑着听。每走到一个公交车站,舒晋的故事都刚好没说完,两人便继续往前走,走过第五个站台后,明华说:“要不我们走回你学校吧!”

遇上合适的人,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也可以很短。

舒晋晚上跟家里打电话,才从他妈那里知道明华原来是弃儿,五岁多前在孤儿院,后来堂婶见到他后坚持收养了他。

这件事堂叔从头到尾都没有同意过,因此明华冠的是母姓。

老妈说,堂叔说那个孩子性子又冷,身体又不好,有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常常住院。堂婶又对他特别溺爱,精力几乎全都花到了他身上,所以堂叔不喜欢明华。

舒晋想,可是我喜欢,很喜欢,一见如故。

明华更喜欢他。

接下来的周五晚上,舒晋就见到了明华,他给舒晋带了只金黄焦脆的香酥鸡,还是热的,说是堂婶让送来的。

舒晋领着明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看到室友们正虎视眈眈地围着那只鸡就要剥皮拆骨,明华迅速上前抓住一只鸡腿,连着翅膀和一大块鸡胸rou撕下来,完全不顾干净的白衬衫沾染了油渍。

剩下的五个人大呼小叫地争抢半只鸡,舒晋跟明华你一口我一口啃大鸡腿啃得很幸福。明华吃完后嘴油油的,脸上泛着粉色,长发扎成马尾,灯光下没有遮挡的一双美目更是顾盼生辉。

张少群惊艳道:“舒晋,你这小哥哥要是女孩子,我就追了。”

舒晋抱着明华说:“那不行,要做也是做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