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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强,头发不出油,使白发变黑,防止脱发等等。楚兆麟看的是啧啧称奇。沈长君给楚兆麟写的这个配方还是很齐全的,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类型的护肤产品还有彩妆所需要用到的原料及制作流程。沈长君以前在现代的公司,就是做的这个,所以他对这方面很熟悉。他相信楚兆麟的能力,这些原料不敢保证百分之百,但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他相信对方是可以找出来的,他也正是看中了这点,才主动要求合作的,当然了与对方合作并不只是因为这点,但这点却是最主要的原因。楚兆麟又仔细的看过一遍之后,他伸出手在自己的桌子下面摸了摸,却没想到这桌子的下面竟然弹岀一个暗格,他把这几页纸叠好,放了进去,推动暗格,桌子又恢复了原状。沈长君离开了好客楼走在大街上,他犹豫着是回家呢,还是四处转转。街市上很热闹,沈长君想起来了,今天有集,那不如随便逛逛好了。集市上的东西仍是琳琅满目的,沈长君边走边看,突然,他觉得有什么东西闪了他的眼,他朝着那个方向看去,当看到那物的时候,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此刻,他的心脏,扑通扑通的都快跳出来了。他忙大步的走到摊位前,拿起摊位上摆放的东西,惊喜的翻来覆去的看个没完。“这位客人,这是琉璃珠,您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算便宜一点。"摊主是位老汉,看起来五十多岁,搓着双手,拘禁又颇为急切的看着他,说道。“这是你做的?"沈长君反问道。“是,是的,您,您要买吗?真的很便宜,这一个买回去就当哄孩子玩了。“老汉推销的更急切了。沈长君手里拿着的被老汉称作琉璃珠的东西,并没说话,在他认为,这些都是制作失败的琉璃,之所以说它失败,是因为里面有很多杂质,还有气泡,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琉璃。沈长君髙兴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些琉璃珠,而是他看到了这琉璃珠背后的制作工艺。没想到这里居然已经有琉璃了,那么玻璃有没有?这想法一出,让他激动的不能自已。他不止一次的感叹,大晋朝的能工巧匠可真多啊,虽然眼前的东西是个制作失败的琉璃珠。但是谁能保证几年或者几十年以后,不会变成现代人们所用的没有杂质的透明的玻璃呢,说不定在某个角落,已经制作出来了也未可知。摊位上摆放的琉璃珠还不少,有大有小,这些琉璃珠对他来说是珍贵的,可对大晋朝的原住民来说,却是没多大用处,看老汉的样子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了,想来他的东西肯定是无人问津的“这些个,怎么卖?"沈长君伸出食指,转圈一扫问道。“很便宜的,大的2文钱,小的一文钱,您,您要多少?“老人紧张的问道。“我都要了。”“啊?都,都要?”“是啊,不卖?”“不,不不,卖,卖。"老汉激动的话都不会说了。“不过,"沈长君顿了顿,老汉变得更紧张了,他看着老汉道:“除了这些琉璃珠,我还想雇你做工。"沈长君以为这些失败的琉璃珠肯定是老汉亲手做的,事实上也的确是老汉做的。“啊?做工?做什么工?“老汉一头雾水。“就做这个,琉璃。"他淡然一笑道。摊位上的琉璃珠一共有四五十个,最后连买代送的花了70文钱,沈长君给了他100文,并说道:“你回家考虑考虑,若是同意就收拾行李到我那里,包吃住,不过,我得给你提个醒,给我做工是需要签协议按手印的,违反了协议,我可是不留情面的。”说完,沈长君说了一串地址,道一句:希望能够见到你,之后就走了。老汉望着沈长君的背影站了很久,他一脸茫然,脑海里都是刚刚沈长君对他说过的话。傍晚时分,老汉回到了家,他经过了一处破败的院子,打开一扇崭新的木板门,从里面传来急促的咳嗽声。老汉连忙快步的走了过去,把床上的人扶了起来,用一只手拍着他的后背为他顺气。“大儿,好些了吗?”“咳咳咳,咳咳,爹,咳咳,我没事′”“大儿,你的病马上就会好的,爹今天把琉璃珠都卖光了。”“咳咳,爹,咳咳咳,真的?”“真的,那还有假,你别说话了,好好躺着,爹这就去做饭,等会儿咱们吃了饭,我再去烧几个去,很快就有钱给你买药了。”老汉把儿子安顿好,转身出去了。老汉名叫张直,儿子叫张思,是张家村的村民,唉,说起这一家子,也是怪可怜的。张老汉的媳妇,也就是张思的娘把张思生下来以后就去了,这些年,老汉是既当爹又当娘的把张思抚养大,还给他娶了媳妇。媳妇也是张家村的,叫张晓,那时张晓他爹得了重病,放岀话来,谁家要是能拿岀10两银子,就把张晓嫁给谁。张晓有个青梅竹马,叫张庭,也是本村人,可是他家实在是穷,都是土里抛食的,谁家能拿出10两银子,张庭给不起聘礼,正赶上张思从外地回来了。要说张思这几年,并没有呆在张家村,他是个心思活络的人,他觉得,自己年轻,而且脑子灵活,为什么不能去外面闯一闯,学一门本事,回来也能让他们爷俩过上好日子呢。跟张老汉一商量,便在三日后远行了。这一走就是5年,留下张老汉一个人,在张家村种地,守着他们这个家,每年的年夜饭都是自己一个人简单的吃上一口,他是日日都在盼着他家大儿能早日学成归来。他的期盼终于实现了,张思在五年后的一天回到了家,还别说,张思这次回来可谓是学成归来,他学的本事,就是烧制琉璃。张老汉烧的琉璃珠就是张思教的,可惜,本事不到家,只能烧出大小不一而且还有杂质的琉璃出来。张思回来听说了张晓家的事,他觉得他这些年对张晓的情愫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他比张晓大5岁,打小就喜欢张晓。小的时候就喜欢跟他玩,他觉得张晓长的好看,小小的软软的,比隔壁的王二丫好看多了。虽然张晓是个小哥儿,但是他就是喜欢。后来他离开家,出外闯荡,最开始他并没有目标,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学什么,他一路北上,途中听说有一个地方,会烧制出一种彩色的琉璃,他花了10文钱,打听到,那是一个有很多色目人的地方。他刚开始的时候很犹豫,听那人说,色目人长的很高大,而且还很凶,像蛮人,还劝他不要去,可是他渴望学本事的心太强烈了,他想着他爹现在一定还在地里干活,如果他不能学到本事,他怎么让他爹过上好日子呢。于是他狠了狠心,他做了一个这辈子说起来都会引以为傲的决定,那就是无论如何他都要去试试。他走了很久,大半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