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文学 - 言情小说 - 吾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2

    师问罪。

哪知他还没组织好,姜雍容便问:“是为天虎山上的事么?”

“嗯嗯。”风长天咳了一声,“那个……雍容你真把他们的财物都拿走了?”

姜雍容点头:“是。”

“……”风长天真希望这里面有什么误会,“为什么?钱不够花,问我要啊!那些东西都是他们花天酒地之后剩下的渣渣,也值不了多少钱。”

“天虎山的东西是从北狄人手中抢来的,而北狄人是从百姓手中抢来的,归根到底,算是抢了百姓的东西。这也正是元元娘她们对天虎山怒目而视的原因。”

风长天不是太理解:“北狄人抢了,就是北狄的,我们抢了,就是我们的,这个……怎么能算我们抢百姓的呢?”

姜雍容知道他当了二十多年沙匪,匪气思路一时半会儿是改不过来了,她直接道:“你派人募兵,他们募了一个多月,只募到一百五十一人,你知道么?”

风长天大惊:“草,这么少?!”

“我只想问,想不想要十万大军?”

风长天疯狂点头。

“那就听我的。”姜雍容的声音温柔而笃定,手轻轻抚上他的面颊,“我会募到十万甲士交到你的手里,让你去踏平北狄。”

她的手微凉,极软,抚过脸颊时好像玉石滑过,明明如此轻柔,却带着一种让他难以抗拒的力量,让他只想点头说好。

但弟兄们泪眼汪汪的样子从面前划过,他道:“咳,可是……”

“我没收他们的财物,在城门外设立了招领司,城外的百姓可以自己来认领自己的东西,那是天虎山的人为他们从北狄人手里夺回来的。至于富户的东西,则让他们原价赎回,若不愿赎,或是无人认领的,全部折钱卖给当铺,银子当着所有人的面一起封箱,专门设立粥厂,每隔三天便在街施粥,打的依然是天虎山的招牌。张婶现管着粥厂的事,若有想知道的,可以找她细问。”

“我让他们去帮农人种地。是因为天气转暖,土地化冻,正是播种的农时,可城外百姓困顿不堪,身体多半不行,有田的无力耕种,无田的有力无处使。他们昔年从北狄人那里抢的牛羊全是百姓的财务,犁地的牛成了他们肚子里的烤牛rou,那就只好劳烦他们去给百姓犁地了。”

风长天:“可必须笑又是怎么回事?干活就干活,他们还得兼职卖笑?”

姜雍容叹了口气:“百姓对天虎山的怨憎不在北狄人之下,你那些弟兄们第一次踏上百姓田地的时候,百姓们可是吓得魂飞魄散,以为他们连田地都要抢。是我再三解释,他百姓才信了他们是帮忙种地。饶是如此,百姓见了你的兄弟们还是畏畏缩缩,所以我才规定他们必须待笑脸迎人。”

至于为什么不笑就得扣钱,很简单,天虎山上上下下一致都掉在钱眼里,掐住钱就是掐住了他们的命根子,不由得他们不听话。

“那阿郎唱戏又算哪一出?”

“这前募不到兵,是因为天虎山声名不佳,而要天虎山的声名以最快的速度崛起,莫过于百姓之间的传唱。阿郎找到了两个戏班,各编了几出新戏,皆是宣扬匪徒洗心革面杀敌报国的戏码,然后又把天虎山办粥厂护百姓的事迹到处流传,再过得一两个月,形势必定改观,到时再募兵,便可一呼百应,十万之数,不在话下。”

“雍容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风长天赞叹,然后道,“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至于花仔和穆兄……”

“不是,你办得头头是道,他们两个的去路根本用不着爷去管。”风长天说着,凑近一点,细细打量她,带着一丝奇怪,也带着一丝失落,“爷只想问问,你为什么还不醉?”

第76章.私塾你仰不仰慕?

姜雍容看到这只小壶,是在清点天虎山上的财物之时发现的。

没错,她连风长天屋子一起搬空了。

一来好服众,二来也是为了更好地收买人心。

但出乎她的意料,风长天的屋子虽然最大,东西却是最少的。

据花仔说,每回北狄人那边来的收成,风长天基本都是让兄弟们分了,富户那边的,则是把最值钱的直接换成金条。

“金条呢?”姜雍容当时问。

花仔把风长天被褥一掀。

金光耀眼。

姜雍容:“……”

一样东西从被褥上滑到地上,直滚到姜雍容脚下。

姜雍容弯腰捡起来,正是那只当初灌醉她的小酒壶。

“这是什么?”花仔好奇。

姜雍容告诉她:“酒壶。”

花仔惊异了:“我草,这么点酒给谁喝的?俏娘吗?”

左看右看,都觉得奇怪,拿在手里掂了掂:“不是纯金的,顶多镏金罢子,也不值钱啊,老大留着这玩意干嘛?还搁床头上?”

她甚至怀疑这里壶里头有什么奇异的秘药或是药酒之类,但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

姜雍容接过那只小壶,手指却不受控制地,微微有些发颤。

风长天当初在皇宫用这酒壶,乃是为了上朝时塞在袖子里偷喝方便。现在回到北疆,他想怎么喝便怎么喝,这小小一壶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当然是用不上了。

一只用不上的、又不值钱的小酒壶,他为什么一直戴在身边?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深思,一深思,一颗心便十分动荡。

这只小壶既然来自宫中,和北狄无关,和城中富户也无关,按说她不必管,可是鬼使神差,她把它带下了山。

原也没打算拿它做什么,就放在手边,时不时会拿出来把玩一下。

是到了有一次,她发觉自己对着它出神足足有小半个时辰,才觉出不对。

她在想他。

很想很想。

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想。

思念像是会发酵,一旦察觉了这一点,想见他的念头便在胸中汹涌澎湃,止都止不住。

她做了一件蠢事——往小壶里灌满了酒,然后,悄悄地尝了一口。

酒气入喉,滚进腹中,像是有一团火在肺腑中燃烧,驱散了北疆厚重无边的寒冷。

身上开始发烫,而小壶冰冷,刚好可以拿来冰一冰她发烫的脸颊。

她就这么每一小口,一小口,浅尝辄止,没有让自己醉到失态,又比清醒时多几分微醺。

是喝了酒之后,她才明白风长天为什么那么喜欢酒。酒真好,好像能带着人的魂魄前往另一个世界,飘飘荡荡,世界在远离,心离自己想见的人越来越近。

如果鲁嬷嬷在这里,一定会目瞪口呆,她就这么一口一口练出了酒量,从前一滴烈酒也不沾的姜雍容,变成了不喝上一口烈酒便睡